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廖志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志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有资产转让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廖志常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志常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