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德宏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芒市政府党组成员、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政在担任芒市政府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副市长及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决定将公款借予他人,并减免利息等费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德宏州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