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红河州监委对省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鲁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鲁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由私人老板为其吃喝买单,奢靡享乐,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高消费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资产;违反廉洁纪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由私人老板为其亲属及家庭消费买单;违反群众纪律,导致大量来自或途经疫区的冻品流入市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工作;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鲁沛利用职权贪污巨额公共财物,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鲁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毫无初心使命,毫无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法观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和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鲁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鲁沛简历
鲁沛,男,汉族,1960年2月生,四川省阆中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4月至2000年9月,任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副处级);
2000年9月至2005年5月,先后任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副调研员、调研员;
2005年5月至2020年3月,任省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处级);
2020年3月4日,被免去省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