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国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教师招录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项目推进、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土地出让法规,违规同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范国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国文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