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渭南市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渭南市人防办原主任赵洪冬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赵洪冬任渭南市人防办主任后,将对特定人员发放的人防“下洞补贴”进行超范围、超预算发放,其任职期间,共计违规发放“下洞补贴”130.87万元。2020年8月,赵洪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渭区饮食服务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赵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临渭区饮食服务公司以公务招待需要为由,每月按照正职领导2条、副职领导1条的标准向公司班子成员发放芙蓉王香烟,先后使用公款支付45950元。2020年12月,赵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站干部刘晓军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刘晓军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1000元、价值300元香烟一条。2020年6月,刘晓军受到警告处分。
4.蒲城县水务局龙阳抽水站副站长王相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2月,王相峰举办“乔迁宴”并设宴16桌,违规收受行使职权有关人员礼金4200元。2020年12月,王相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将给特定人员发放的补贴进行“普惠制”发放,变相提高福利待遇;有的以公务接待为由,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守初心使命,保持韧劲恒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出廉洁过节承诺,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各项禁令,带头树立勤俭节约过节新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坚决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注意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精准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渭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