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廖小波涉嫌受贿案已由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明:在2006年至2013年间,犯罪嫌疑人廖小波利用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审批、项目谈判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款。目前该案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廖小波档案
廖小波,男,汉族,1958年11月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西南交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曾在国家交通部、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等单位工作,被批准逮捕前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分管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交通处、经济贸易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及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广西发改委培训中心、广西发改委桂林培训中心。2013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