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路管理中心原主任徐光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光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扰乱民主生活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归个人使用,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规避招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事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徐光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忘记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纪法意识淡漠,组织观念全无,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光金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