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2021-01-28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6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近日,湖州市吴兴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吴兴区织里镇东兜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闵新江醉驾问题。2018年12月31日,闵新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乙醇浓度为13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3月8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0年6月,闵新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吴兴区埭溪镇大冲村村委会委员沈雪永酒驾问题。2019年9月10日,沈雪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吸检测,其酒精含量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9月12日,沈雪永被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沈雪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州市吴兴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