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胡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02-04 来源:浙江省监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30℃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余杭区委批准,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胡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胡志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胡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余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胡志刚简历:

胡志刚,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杭州余杭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92年8月至2020年8月,余杭县(市、区)上塘河流域水利站技术员、副站长、站长,余杭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其间兼任余杭区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科员、余杭区河道整治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水利科副科长),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水利科科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