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2-1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66℃

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吴兴区织里镇工作人员沈鑫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和2019年年底,沈鑫在织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湖州织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韦某所送的螃蟹券1张、超市购物卡2张,共计价值人民币0.26万元。2020年11月,沈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南浔区南浔镇泗洲村党支部副书记顾金顺、村党支部委员宋会权等人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8日,顾金顺在担任南浔镇泗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泗洲村党员、村民小组组长赴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开展党员活动,在返回途中,顾金顺与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宋会权等人商议后,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参加活动人员赴大唐贡茶院旅游,门票费用共计人民币0.2625万元由泗洲村集体支付。2020年9月,顾金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会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盛桂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9年4月,盛桂宝(非中共党员)在担任乾元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水产专管员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幸福村村民吴某某为其夫妇二人安排的北京6日游,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11667万元由吴某某支付。此外,盛桂宝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0年11月,盛桂宝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长兴县泗安镇长岗岭村原党委副书记况国富在操办婚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5月7日,况国富在担任泗安镇长岗岭村党委副书记期间,在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喻某某等8人的礼金,共计人民币0.62万元。2020年11月,况国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5.安吉县杭垓镇桐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爱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胡爱武在担任杭垓镇桐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9年9月接受该村村级工程承包人叶某某邀请,前往安徽省宁国市某酒店参加晚宴并饮酒,晚餐费用人民币0.06万元由叶某某支付;于2020年6月接受该村村级工程承包人梅某某邀请,前往安吉县昌硕街道某酒店参加晚宴并饮酒,晚餐费用人民币0.1万元由梅某某支付。2020年12月,胡爱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