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九月十五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技术经理及一名工程承办商东主,控告他们涉嫌贪污以取得一幢住宅大厦的冷气工程合约,涉及非法回佣共逾二万一千元。
伍俊铭,三十九岁,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术经理;及谭仲昌,五十九岁,合联(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联)东主,同被控一项串谋以代理人身分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伍俊铭另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而谭仲昌亦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四(九月十七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恒隆于案发时是湾仔区私人住宅大厦御峯的管理服务供应商。伍俊铭是一名恒隆助理技术经理,负责处理及监督该大厦的维修工作。谭仲昌是合联的东主,该公司是恒隆的承办商,负责冷气系统维修工程。
其中一项控罪指伍俊铭涉嫌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谭仲昌接受非法回佣共一万八千一百元,作为促使恒隆将多份工程合约判给合联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谭仲昌涉嫌于同日以相同目的向伍俊铭提供上述非法回佣一万八千一百元。
该等非法回佣据报涉及在上述大厦进行的十四项冷气系统维修工程。
二人同被控的控罪指伍俊铭及谭仲昌涉嫌于同日,串谋使伍俊铭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谭仲昌接受另一笔非法回佣三千三百元,作为恒隆将另一份工程合约判给合联的诱因或报酬。
恒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