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九月七日)落案起诉一名地产代理,控告他涉嫌以看来由四间酒家发出的收据,诈骗一间地产代理公司向他发还聚餐费用共逾八万一千元。
黄冠玮,四十九岁,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地产代理,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将于明日(九月九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中原地产一名小组主管,在西九龙一间分行任职。他可以申请发还与客人聚餐或建立团队精神活动的开支。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期间,向中原地产伪称六张由四间酒家发出的收据真实反映有关开支金额,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中原地产向他支付合共逾八万一千元,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中原地产蒙受不利。
中原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