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九月二十三日)落案起诉一名查册公司前雇员,控告他涉嫌欺诈,向一间银行讹称其雇主更改了公司名称,从而转移其雇主的生意予自己的公司。
李善伦,四十三岁,锦沛(商业资料)公司(锦沛)前销售主任,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九月二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锦沛的销售主任,该公司为本地持牌银行,包括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银香港),提供与公司注册处和商业登记署有关的查册服务。
被告于二零一八年六月独自成立Databank Services,该公司亦从事查册业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至十月四日期间,向交银香港虚假地表示锦沛将改名为Databank Services及锦沛将更换新网站。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交银香港聘请Databank Services向其提供服务,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锦沛蒙受不利。
被告向该银行作出的虚假陈述,据报招致服务费共逾三万二千元。
锦沛及交银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