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控告一名雇佣中介公司前雇员,以虚假的建筑工人支薪文件诈骗及盗窃逾三百一十万元。被告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三年。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罪行。
陈家宝,三十一岁,Lingma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Lingma)前人力资源主任,今日承认十四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十三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法官杜大卫判刑时指,被告所犯的罪行涉及庞大金额,而且历时超过一年,性质严重。
案情透露,Lingma是一家雇佣中介公司,为建筑公司提供临时劳工及支薪服务。该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期间,就四项基建工程向三间总承建商提供建筑工人。工人的工资以日薪计算及每月支付。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Lingma人力资源主任,负责处理上述四项工程的工人支薪事宜及安排工资付款。Lingma透过该公司的一个银行户口,以自动转账或支票向工人支薪。
若工资以自动转账支付,被告则会在该银行的自动转账系统内输入付款资料,包括工人的工资金额及他们的相关银行户口号码。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期间,在上述自动转账系统内作出共九十五项虚假记项,使四十名工人看来曾于指派工作地点值勤,并有权获得所述工资金额。
案情透露,被告亦将该四十名工人的银行户口号码,更改为三个她的个人银行户口号码。
Lingma相信被告提交的支薪文件内所述的资料属真实,批核存入共逾二百五十万元至被告该三个银行户口。
廉署调查亦发现,被告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期间,先后十三次伪称二十四张由Lingma管理层预先签署的支票用作支付工人的工资,并从该公司的银行户口挪用共约六十万元。
Lingma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李佩玑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佩珊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