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起诉一人涉七千五百万元信用证贪污诈骗案

2021-02-24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480℃

廉政公署早前就一宗涉及七千五百三十万元的信用证贪污诈骗调查检控四名人士后,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再落案起诉一名建筑工程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谋欺诈及洗黑钱。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罪行。

刘聪海,五十四岁,已结业的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达建筑)的股东及董事,被控三项罪名,即一项串谋欺诈,违反普通法,及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一(一月二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香港一间建筑工程公司成达建筑的股东及董事。成达建筑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与中国铁建(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香港)签订谅解备忘录,成立合营公司以进行一些建筑项目。中国铁建香港为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的子公司。

成达建筑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再与中国铁建香港一间子公司,即中铁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铁国际贸易香港)签订三份贸易协议,让中铁国际贸易香港作为成达建筑的采购代理,为另外三个项目从景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景泰建筑)采购建筑材料,涉及款项以信用证支付。

串谋欺诈罪名指刘聪海涉嫌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期间,串谋与中国铁建香港副总经理王晓杉、景泰建筑董事及成达建筑首席行政官刘庆龙、成达建筑董事卢沛如及其他人士串谋欺诈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从而致使该银行支付共逾七千五百三十万港元予景泰建筑。

该项控罪指被告及上述人士涉嫌向星展银行申请开出三张以景泰建筑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而明知该等信用证并没有真正的相关交易;以及提交虚假文件以支持有关申请,有关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和货运收据。

余下两项控罪指刘聪海涉嫌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及五月二十二日期间,前后两次处理两笔共一千零五十万元,在成达建筑的银行户口及被告的个人联名银行户口内,与上述串谋欺诈罪名有关连的款项,而他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笔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王晓杉,五十一岁,刘庆龙,五十六岁,卢沛如,七十岁,及陈家豪,三十四岁,卢沛如的女婿及Azure Industrial Limited董事,早前亦涉嫌与该勾当有关被控共十六项贪污、串谋欺诈及洗黑钱罪名,有关审讯排期至今年七月五日进行。

中国铁建、中国铁建香港、中铁国际贸易香港及星展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一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