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一月六日)落案起诉一名成衣贸易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间生产商索取贿款十五万元人民币,以及盗窃其当时雇主的十五万港元。
秦剑虹,五十三岁,庚实实业有限公司(庚实)前常务董事,被控共两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一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被告将于明日(一月八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成衣贸易公司庚实的常务董事,该公司聘用一间内地工厂生产其成衣制品。按照协议,就庚实客户支付的款项,该工厂一般会获分账七成。
被告负责庚实的运作事宜,并获授权操作该公司一个银行账户,以支付该公司的款项及开支。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三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上述内地工厂的主要合夥人索取贷款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利便支付多笔庚实欠该工厂的未清偿款项,以及维持庚实与该工厂日后采购订单的协议所占百分比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期间,偷窃庚实共十五万港元。
庚实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