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三月一日)落案起诉一名空调承办商工程师,控告他涉嫌欺诈,于分判总值共逾三十一万元的维修订单予另一间公司时没有披露财务权益。
李志伟,四十岁,正卓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正卓)高级项目工程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明日(三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正卓是一间为商业客户提供空调系统安装及维修服务的工程公司。其员工如在任何与正卓有商业交易或竞争的机构,拥有任何财务权益则须申报。
被告于案发时是正卓的高级项目工程师,负责评估正卓客户的空调工程订单,及向正卓建议由其员工进行有关工程,或把工程外判予分判商。
正卓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取得炮台山一幢商业大厦的空调维修工程项目。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期间,隐瞒及没有向正卓披露,他在正卓分判予墨曌工程(墨曌)的上述工程项目中所拥有的财务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正卓聘用墨曌进行有关工程,而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正卓蒙受不利。
廉署调查显示,正卓在上述期间判授六项维修合约予墨曌,总值逾三十一万元。
正卓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