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财政局员工为赚外快贩卖毒品获刑7年半罚金1万

2014-06-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14℃

    男子身为财政局工作人员,却贩卖毒品赚外快,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6月11日,经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初审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浩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判处罚金1万元。

    现年40岁的周浩,原是洪江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有着较好的工作单位与收入。但是,他却并不满足,为赚外快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2014年1月16日,周浩接到王某(另案处理)需购买毒品的电话,并约见面再谈;次日中午12时许,周浩与王某相约在该区一家酒店见面。经协商,双方达成买卖毒品交易,周浩拿到王某所付的5000元购毒款后,从一名叫阿春(在逃)的男子手中取得“冰毒”20克、麻古50粒,共计24.11克,随后转交给王某。

    同年1月20日,周浩被抓获归案,并从其租住的酒店房间里搜查出疑似冰毒物2小包共计1.98克,以及电子秤1个、吸毒工具1个。经鉴定,周某贩卖给王某的冰毒、麻古和从其房间搜查出的疑似冰毒物,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