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拱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梅盛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梅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梅盛和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梅盛和开除党籍处分;由拱墅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梅盛和简历: 梅盛和,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92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92年1月至2021年1月,杭州热水瓶厂经营管理办公室职员;杭州拱墅保安公司办公室财务人员;杭州拱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拱墅保安公司)财务总监。
(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