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四月十四日)落案起诉一名前鲜猪肉运输司机,控告他涉嫌向上司提供利益以继续受雇,涉款共逾十二万元。
马楚辉,六十五岁,安准有限公司(安准)前全职司机,被控四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明日(四月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安准的全职司机,该公司提供鲜猪肉运输服务,把猪肉由屠房运送到全港不同肉档。被告受一名经理监督,而对方欠被告钱。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与该经理串谋向对方提供利益,免却该经理每月偿还五千元或七千元贷款的法律责任,作为对方协助被告继续受雇于安准的诱因或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以相同目的与该经理串谋,向对方提供每月现金款项二千元或五千元。
廉署调查显示,上述获免却偿还的贷款及现金款项,涉嫌分别共涉七万六千元及四万七千元。
安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