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宋光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5-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352℃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灵山县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宋光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宋光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要求下属单位安排宴席进行私人接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宋光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道德底线沦丧,生活腐化堕落,长期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光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宋光毅简历

宋光毅,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广西博白人,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0.02—2001.12 浦北县江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12—2002.01 浦北县计生局副局长;

2002.01—2005.03 浦北县计生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03—2007.03 浦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7.03—2007.12 浦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12—2008.01 浦北县委常委;

2008.01—2011.05 浦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05—2011.07 灵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7—2016.04 灵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4—2016.05 灵山县政协主席提名人选;

2016.05—2021.05 灵山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