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运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龙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
1、原七河村党总支部书记李美跑坐收坐支以及报账不及时、财务公开不到位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美跑在担任原七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以村集体名义向他人借款且其中42万元借款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两委干部误工工资、村民合作医疗保险垫付款、归还个人借款、公园绿化工程款等。另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七河村未将上述时间段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向原龙港镇三资中心报账,致使村集体财务四年多时间未做账、未公开。此外,李美跑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9月,李美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原鲸头村党支部书记罗青启、村委会主任林国才违规发包村级项目工程等问题。2017年10月,罗青启、林国才未经村级相关会议研究,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擅自决定将本村杨府殿东路、罗氏凤门山路机耕路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给村民陈某某实施。此外,罗青启、林国才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6月,罗青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林国才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龙港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