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牛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原则底线失守,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并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及旅游安排;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在行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担保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职务犯罪。
牛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牛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牛志刚简历
牛志刚,男,1967年5月出生,汉族,山西永济人,大专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南京机械专科学校机械工程系学习;
1989年7月至1996年5月,青海汽车制造厂铸工车间技术员、发展改造处助理工程师;
1996年5月至1997年7月, 广东东莞塑胶五金电子厂品保部部长;
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 青海汽车制造厂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10月至2006年5月, 青海创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 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贸易部部长;
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 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 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兼任青海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12月,免去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