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1-06-07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5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松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象溪镇原石马源村党支部书记兰陈宝、村监会主任兰银土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04年至2014年,时任象溪镇石马源村党支部书记兰陈宝、村监会主任兰银土以虚报其个人生态公益林面积方式,分别骗领补贴款20964.73元、5451.4元。2020年6月,兰陈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兰银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岩镇排居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傅章田违规分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2017年年底,时任玉岩镇排居口村党支部书记傅章田与村委会主任何世宝,违反决策程序,违规分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2020年7月,傅章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三都乡原毛源村村监会主任徐兰生近亲属违规承包本村村级工程问题。2017年12月,时任三都乡毛源村村监会主任徐兰生违反廉洁纪律,其子徐某某违规承包本村村级工程。2020年8月,徐兰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板桥畲族乡原潘八村党支部书记许岩有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问题。2016年1月,时任板桥畲族乡潘八村党支部书记许岩有在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把未参加旧村改造建房农户许某某纳入旧村改造建房补助对象,违规支付建房补助款5000元。2020年9月,许岩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斋坛乡花田坌村王兰贵拖欠村集体承包款问题。2013年,王兰贵与斋坛乡花田坌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名为“阳塘山岗”茶叶山的承包协议,承包期为2014年至2018年。王兰贵以承包款过高为由,未向花田坌村村集体上交2016年至2018年的茶叶山承包款。2020年10月,王兰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