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钟山县委批准,钟山县监委对钟山县中医医院原副院长刘瑞俊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刘瑞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瑞俊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钟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取消刘瑞俊退休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钟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