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一案开庭
安徽六安原副市长权俊良滥用职权、违规干预铁矿价格评估、低价转让探矿权,造成国有矿权转让费损失5.2亿多元,涉嫌受贿360余万元。19日上午,权俊良滥用职权及受贿一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权俊良1963年出生,案发前系安徽省六安市副市长,曾任中共霍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经审理查查明,2010年3月,霍邱县政府在该县范桥铁矿探矿权转让变更过程中为安徽首矿大昌公司大开绿灯,并承诺给予该公司相应的税费优惠奖励政策。在相关单位对范桥铁矿探矿权评估期间,首矿大昌公司监事会主席吉立昌找到时任霍邱县委书记的权俊良,请求其帮忙协调,最终商定转让价格不高于15000万元。在得知评估价值为62289.65万元后,权俊良要求重新出具铁矿的评估报告,将评估价控制在3亿元以内。
2010年8月,权俊良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以28959.87万元的评估价格协议转让矿权,首矿大昌公司先交纳15000万元,剩余13959.87万元以优惠、奖励和减免税款的形式冲抵。后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意,首矿大昌公司取得了霍邱县范桥铁矿探矿权。
经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范桥铁矿探矿权评估价值为81456.72万元,52496.85万元国有资产流失。这起滥用职权事实是今年4月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原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涉嫌的三起滥用职权犯罪事实中的一起。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2年间,权俊良先后84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吉立昌等人谋取土地报批、企业奖励、矿权转让、干部人事调整等方面利益,折合人民币360余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2000元。据起诉书所指控事实统计,霍邱县共有21名干部为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而向权俊良行贿。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权俊良刑事责任。而权俊良在庭审中辩解称,自己在提拔为副市长前,因感到国家反腐力度加大,怕影响仕途,便退还了受贿的一处房产和三笔现金,认为这部分不属于受贿。对于滥用职权的指控,权俊良也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