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署)一间顾问公司十一名前实验室职员,就港珠澳大桥香港工程项目混凝土压力测试记录造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起诉后定罪判刑。上诉法庭今日(七月二日)复核各被告判刑后,下令将刑期增加至最高两年。
十一名被告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社会服务、缓刑至判监六个月不等。
律政司其后就各被告的刑期申请复核。有关申请于二零二一年四月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及上诉法庭法官彭伟昌审理。
上诉法庭今日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将十一名被告的刑期增加到一年至两年不等。
法庭颁下的书面判词指本案是同类案件中特别严重的一宗,而刑事案件的判刑必须公平及一致地作出,否则会减弱公众对司法制度的完整性之信心。各被告被原本被判处的刑罚过轻,与认罪被告的判刑亦有极大及不合理的差距。
十一名被告包括八名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科)前实验室技术员叶德杰、陈锐铿、姚宇峰、余维德、李咏晖、薛家俊、张嘉明及吴汶鸿,年龄由二十六至五十一岁;以及三名嘉科前实验室助理陈志成、谢德礼及李志勤,年龄由二十七至六十一岁。
同案被告嘉科前实验室助理郭文辉,三十八岁,其刑期于复核后维持两年。
案情透露,各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嘉科为实验室技术员或实验室助理,获派在小蠔湾工务区域试验所工作。他们负责进行建筑材料合规测试,包括混凝土压力测试。
该试验所于二零一二年年底由土木署成立,以应付因兴建港珠澳大桥而对建筑材料合规测试日渐增加的需求。该试验所的管理及运作以顾问合约形式外判予嘉科。
两名土木署首席技术员分别于不同时段获派驻该试验所,以监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务,并担任核准签署人,就该试验所进行的测试发出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认可计划)的认许报告。
按照规定程序,该试验所的职员进行混凝土压力测试时会将混凝土样本砖放进连接至电脑的压力测试机。他然后会操作电脑,以适当速度将荷重施加于有关样本砖直至它遭压碎为止。
完成测试后,测试机会自动制作一张记录单以记录测试结果。试验所职员在工作纸上准确地记录测试并签署后,须安排将测试结果输入电脑系统以制作一份清单。
案情透露,自约二零一三年起,由于工作繁重及人手短缺,各被告未能按土木署的要求进行混凝土压力测试。
各被告于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期间,与另外六名试验所职员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谋,更改与压力测试机连接的电脑上的日期及时间,及使用强力混凝土砖及金属校准柱等代替品的欺诈手法进行混凝土压力测试。
案情透露,基于相信混凝土压力测试报告上的资料均属真确,该两名土木署首席技术员按认可计划发出认许报告。
另外六名涉案试验所职员,与上述十二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承认控罪后被判入狱二十一至三十二个月。
廉署接获土木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并揭发上述案件。土木署连同路政署和运输及房屋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