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07-2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09℃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为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为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调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为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为来开除党籍处分;由温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温州市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为来简历:

陈为来,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浙江苍南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9年7月至2021年6月  苍南县炎亭镇渔业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统战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苍南县舥艚镇党委书记;苍南县金乡镇党委书记;苍南县龙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党组副书记;苍南县委常委、龙港镇党委书记;龙港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