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证券经纪涉贪安排客户使用期货交易电脑程式

2021-08-04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721℃

廉政公署今日(八月四日)落案起诉一间证券公司两名经纪,控告他们涉嫌分别收受及提供贿款及礼物共逾十九万七千元,以安排公司客户使用一间电脑公司提供的期货交易电脑软件程式。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二人。

林靖钊,三十九岁,及黄肇锋(前称黄诗立),三十五岁,同为灏天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灏天环球)证券经纪,同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林靖钊另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黄肇锋则被控两项相类罪名。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八月六日)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香港金融工程有限公司(香港金融工程)以一个电脑程式为客户提供期货户口管理服务。有关程式会自动下单买入或卖出期货,务求在短时间内为客户赚取利润。香港金融工程会从客户所得利润中收取服务费。

林靖钊及黄肇锋同为注册金融机构灏天环球的持牌代理,黄肇锋是林靖钊的下属。

其中两项控罪指,林靖钊及黄肇锋涉嫌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某日至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期间,一同串谋香港金融工程的行政总裁,使黄肇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该行政总裁接受共逾十二万五千五百元佣金,作为黄肇锋协助及安排其两名客户使用香港金融工程提供的该软件服务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林靖钊涉嫌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某日至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香港金融工程的职员提供六万元至七万元,作为他们协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林靖钊的客户提供该软件服务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两项控罪指,黄肇锋涉嫌于或约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及十二月某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上述香港金融工程行政总裁,提供总值一万二千五百元的化妆品及一部流动电话,作为该行政总裁协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黄肇锋的客户提供该软件服务的诱因或报酬。

香港金融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