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龙游县委批准,龙游县纪委县监委对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管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管伟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管伟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游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龙游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管伟杰开除党籍处分;由龙游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管伟杰简历:
管伟杰,男,汉族,1971年9月5日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龙游县塔石镇政府干部、团委书记,龙游县纪委干部、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副主任、县纠风办副主任,龙游县铁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龙游县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龙游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龙游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