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区监委对驿亭镇杨溪村原党支部书记谢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谢一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谢一军身为中共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一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谢一军简历:
谢一军,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市驿亭镇杨溪村村委主任;上虞市驿亭镇杨溪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上虞区驿亭镇杨溪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上虞区驿亭镇杨溪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绍兴市上虞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