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银行职员涉嫌串谋收贿

2021-09-0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363℃

廉政公署昨日(九月七日)落案起诉一名前银行职员,控告他涉嫌串谋收受利益,就两笔总额一千二百万元的贷款向银行隐瞒两间中小企业的最终控制人身份。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有关前银行职员。

曾建文,四十六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前贸易服务部主管,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九月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汇丰银行贸易服务部主管,他其中一项职责是向银行企业客户推广金融产品。如企业客户决定采用汇丰银行的服务,则会交由汇丰银行的客户经理跟进。

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期间,与其友人一同串谋,使被告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两笔贿款,当中涉及汇丰银行批予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及万德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万德国际)贷款限额中的若干款项,作为隐瞒其友人是该两间中小企业的最终控制人的诱因或报酬。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二零一零年转介华丽国际及万德国际予其同事向汇丰银行申请贷款。该两间中小企业被指名义上各由一名人士持有,但被告友人才是最终控制人,成立目的是要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而该两间中小企业的最终控制人身份,是汇丰银行在处理这两笔贷款申请时其中一项重要考虑因素。汇丰银行最终于二零一二年向该两间中小企业批出两笔总额一千二百万元的贷款。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