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9-14 来源:上海市纪委 热度:1101℃

1.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卫东、副总经理张鲁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0年8月,周卫东、张鲁冰等人多次接受业务单位吃请,并各自收受礼金9000元。2021年3月,周卫东、张鲁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2.浦东新区原公路管理署副署长张利豪、桥梁和高架道路管理科科长张亮、路政管理科科长马宏辉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张利豪、张亮、马宏辉等人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公路养护建设公司总经理、某市政建设公司技术经理等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1.5万余元均由对方支付。2020年11月,张利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宏辉、张亮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3.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吴忆多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吴忆多先后收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以年节礼金名义赠送的现金共计14000元。2017年至2018年,吴忆多先后接受某农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价值共计3000余元。2019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吴忆多先后收受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赠送的礼品价值共计6000余元。2021年5月,吴忆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4.市经信委信息中心副主任吴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副处长何炜、办公室副主任史照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问题。2021年1月25日,吴俊、何炜、史照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餐费2000余元由该公司负责人承担。2021年8月,吴俊、何炜、史照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上述案例,都是近年来发生的顶风违纪、“又吃又拿”典型案例,反映出在纠治“四风”持续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人把党中央、市委的三令五申抛于脑后,对党纪国法缺少敬畏之心,对逃避监督存在侥幸心理,对警示教育、通报提醒充耳不闻、视若罔闻。在监督执纪中发现,违规吃喝等违纪行为出现新动向,有的人频频在吃喝地点上“动脑筋”,在收礼方式上“做文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赋能监督,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巡视巡察会发现问题,群众会信访举报,违纪违规行为将会露出蛛丝马迹,终将无所遁形。

日前,全市召开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严肃指出必须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一体两面、互为表里,“一顿饭”“一个红包”决不是小事,往往就是腐化堕落的开始,有时与违法犯罪只隔一层纸。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对“舌尖上的腐败”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一刻都不能放松,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想到头悬监督利剑,时刻意识到党员干部被监督是常态,管好自己的朋友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觉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