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18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33℃

为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日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家修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至2019年,周家修任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方某、张某、卢某等人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7月,周家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一级警长郑凡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郑凡利用工作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合计加油金额3411.36元。2021年7月,郑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昆阳镇卫生院副院长祝昭信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2月,为了回避“在编不在岗”清理检查,昆阳镇卫生院原职工董某找到该院副院长祝昭信(非中共党员)帮忙,两人共同商议,最终决定通过由他人替代打卡考勤的方式实现董某延期返岗的目的。事后,董某为感谢祝昭信的关照送给其四箱红酒,祝昭信予以收受。2021年7月,祝昭信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2020年12月,董某受到辞退处理。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