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酒店前工程师涉就工程项目收贿47万元

2021-09-23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88℃

廉政公署今日(9月23日)落案起诉一名酒店前工程师,控告他涉嫌串谋从一个工程承办商收受非法回佣共逾47万元,以聘用及协助该公司完成酒店多项总值共约230万元的工程项目。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黄天龙,44岁,芬名酒店前工程师。他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并将于下星期二(9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位于湾仔的芬名酒店的工程师,负责监督酒店所有工程及维修项目。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与一名工程承办商董事兼股东一同串谋,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从对方接受回佣,即该工程承办商受芬名酒店聘用进行工程项目的部分利润,作为聘用及协助有关工程承办商完成芬名酒店的工程的诱因或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39个工程项目曾在芬名酒店及其餐厅进行,当中包括空调、防火及照明工程。有关项目合约被指总值共约230万元,涉及非法回佣共逾47万元。

芬名酒店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