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海宁市监委对嘉兴市财政局原办公室主任汤秋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汤秋生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汤秋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财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汤秋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纪检监察机关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海宁市监委决定将汤秋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汤秋生,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海宁市周王庙镇镇长助理,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海宁市马桥街道党委副书记,海宁市马桥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嘉兴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