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李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川理想信念坍塌,初心使命丢弃,毫无“四个意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严重债务风险,购买、存阅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招商引资、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川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李川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