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被控受贿279万余元

2014-06-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96℃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涉嫌受贿一案,由六安市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朱德昌在担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79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朱德昌案发前任六安市卫生局调研员(正处级),自2004年4月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12月任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2012年8月任六安市卫生局调研员。朱德昌涉嫌受贿一案,系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经检察长决定,于2014年3月21日立案侦查。今年5月14日,六安市检察院将此案交由霍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朱德昌涉嫌受贿的事实均发生在其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2012年6月份,被告人朱德昌为安徽灯之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六安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提供便利和帮助,收受其法人代表湛某所送现金10万元。

2010年8、9月份至2012年3月份,被告人朱德昌为合肥市迪迈医药有限公司与六安市人民医院续签药品集中供应合同,自动发药机采购招标以及迪迈公司药品经销业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桑某所送现金40万元。

2010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被告人朱德昌为合肥康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六安市人民医院签订医用耗材集中供应合同,以及在合同执行、货款支付、合同续签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先后14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霍秀斌所送现金共93万元。

2006年春节至2007年端午节及2010年春节至2012年中秋节期间,被告人朱德昌为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六安市人民医院工程,在施工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款拨付、工程决算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先后13次收受该项目负责人李某某所送现金共136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2年期间,朱德昌在药品集中供应、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他人提供便利和帮助,先后30次收受4人的贿赂财物279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于2014年6月26日将在霍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