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原党委书记、蒋家浜经合社原副董事长王志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10-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681℃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对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原党委书记、蒋家浜经合社原副董事长王志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志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志鹏身为中共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犯党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志鹏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志鹏简历:

王志鹏,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村委委员;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书记兼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书记。

(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