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原一级调研员郑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1-10-22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651℃

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城乡建设局原一级调研员郑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炜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

郑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忘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纪律规矩意识,“走到哪里贪到哪里”,在自己管辖领域以权谋私;毫无党性修养和原则底线,沉迷于玉石、字画等,以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严重破坏了南昌市园林、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炜简历

郑炜,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80年12月,南昌市郊区青云谱农场职工;

1980年12月至1984年7月,南昌市钢丝厂工人;

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交管站副站长;

1989年2月至1992年6月,南昌市郊区公路建筑公司经理;

1992年6月至1993年2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副局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6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副局长,市京东经济旅游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南昌市京东经济旅游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南昌市经济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科级)、郊区京东乡党委副书记;

1997年3月至2002年12月,南昌市京东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

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

2003年7月至2005年3月,江西省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科技园主任;

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

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南昌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

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保留正县级待遇;

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

2019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