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原二级调研员周瑞玲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埇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周瑞玲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该案通过新浪司法庭审直播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
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周瑞玲利用先后担任宿州市泗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宿州市泗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取好处费,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周瑞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