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仙居县南峰街道管山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新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新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人员送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包、施工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李新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行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仙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新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新平简历:
李新平,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仙居县南峰街道管山村村委会主任,仙居县南峰街道管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仙居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