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近日,云和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凤凰山街道巧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总支书记、社长邱士伟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巧云村实施文化礼堂项目,邱士伟在负责该项目实施期间,违规对项目进行拆包、发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工程审定造价虚高,损害村集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邱士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紧水滩镇金水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端伟违规购买安置房问题。2008年,叶端伟在县城已有私有住房、不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情况下,在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安置房时未如实告知个人住房情况,后通过抽签方式购得一套普光小区安置房。相关审核人员受到通报批评。2021年10月,叶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赤石乡原高山村村监会主任马国友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问题。2018年6月,原高山村村监会主任马国友与他人合伙承包本村骑马岗艮子背道路硬化工程,从中获利人民币1.3万元。2021年9月,马国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和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