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海事局党组纪检组、舟山市监察委员会对舟山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原处长钟宏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钟宏光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多次无息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钟宏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钟宏光能够主动投案,配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舟山海事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钟宏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经舟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钟宏光简历:
钟宏光,男,汉族,1971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沈家门港务监督站办事员,舟山沈家门海事处船舶监督科办事员、科长,舟山沈家门海事处业务科副科长,舟山普陀山海事处副处长,舟山嵊泗海事处副处长,舟山岙山海事处处长,舟山定海海事处处长,舟山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四级高级主办),2021年8月退休。
(浙江海事局党组纪检组、舟山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