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日前,松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建设管理科原科长苏绍列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3月,苏绍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其管理和服务的工程老板赠送的名贵香烟,共计折合人民币1.36万元。2021年6月,苏绍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县水利局小水电管理站原站长陈胜生、县水利局原财务林立违规发放补贴、违规超标准及超范围接待问题。2007年9月至2017年1月,陈胜生指使林立(非中共党员)在其管理的十三都水电站、 竹溪源一级水电站以“加班补贴”及“春节补贴”名义违规发放补贴,陈胜生、林立分别领取8.77万元和5.37万元;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陈胜生违规安排招待活动,相关费用从其管理的十三都水电站、竹溪源一级水电站和苏马坪水电站报销,共计3.413万元。此外,陈胜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0月,陈胜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林立受到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松阳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