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里地区革吉县监委对革吉县初级中学原出纳、革吉县教育(体育)局原财务人员嘎桑央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嘎桑央拉纪法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套取革吉县初级中学账户资金供个人使用。
嘎桑央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革吉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革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嘎桑央拉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