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通报3起党员干部醉驾酒驾典型案例

2021-12-2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5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日前,慈溪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渭钢酒驾问题。2021年1月,徐渭钢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横河镇金山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相士地花坛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徐渭钢的呼气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徐渭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余辉酒驾问题。2020年10月,余辉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浒山街道南二环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南二环路金山路路口东100米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余辉的呼气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余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逍林镇林西农贸市场副场长岑祝裕酒驾问题。2021年10月,岑祝裕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浒山街道南二环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市人民医院北门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0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岑祝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处分。

(慈溪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