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黄志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3年至2021年,黄志锋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11.54万元。黄志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黄志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原一级警员沈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21年,沈兰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红包、购物卡和烟酒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2.12万元。沈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沈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顺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柯顺利在担任一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0.34万元。柯顺利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柯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