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天台县委批准,天台县纪委县监委对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式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式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式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天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式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天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天台县第十四届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式祥简历:
张式祥,男,汉族,1966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天台县始丰新城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天台县城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书记、主任,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天台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