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1-1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67℃

为严明纪律要求,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湖岭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姚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5年至2021年5月期间,姚喜(非中共党员)陆续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加油卡、中华香烟等礼品礼金,共计2万余元。另外,2014年6月、2019年2月,姚喜还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金某某、马某某无息借款共计20万元的问题。2021年11月,姚喜受到记过处分。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山中队工作人员郑奇升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20年上半年,郑奇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戴某、龚某所送的10条中华香烟。另外,2020年下半年,郑奇升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某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21年7月,郑奇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岭镇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杜志洲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杜志洲先后收受3名教师所送的iPhoneX手机、加油卡等礼品,共计9000余元。另外,杜志洲还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21年6月,杜志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飞云街道石碣门经合社党支部书记杨春国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石碣门经合社党支部书记、石碣门韵雅小区建设指挥部主任杨春国先后两次收受某小区第一期物业管理权竞聘者陈某某所送的共计10条中华香烟及两瓶茅台酒,并多次接受陈某某安排的宴请。2021年9月,杨春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